一.易燃易爆、劇毒等危險品應按其不同的性質,分室分柜存放,并由專人管理。
二.嚴格入庫驗收、發貨核對制度。危險物品的收存和發放必須由專人進行,做到帳目清楚,帳物相符。
三.危險物品的儲存不得超過設計容量。庫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。
四.嚴禁在庫房內吸煙和使用明火。非管理人員未經允許,不得進入庫內。
五.庫內要注意通風,通道應保持通暢。
六.劇毒物品和爆炸物品要存放在專柜內,標明品名、性能、注意事項,并經常進行檢查。
七.變質或過期失效的危險物品,應及時清理,予以銷毀。銷毀前必須登記造冊,報有關部門批準。
八.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,盡職盡責。堅持每天檢查,發現安全隱患,及時消除。如遇險情,應組織補救,并及時報告保衛部門,保護現場,認真追查處理。
022-8692-6505
周一至周日 7x24小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