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存放數量有限量(根據化工品類別限量),堆高不得超過2.5米;
2、 貨物堆放要保持“五距”,即墻距、垛距、梁距、柱距和燈距,一般規定貨垛與梁、柱距離不少于0.3米,物品與墻、燈的距離不少于0.5米,垛距不少于1米,底距不少于0.1米,超量儲存可能發生倒塌造成危險,而且在發生事故時不利于搶救和疏散;
3、 化工庫不宜與其它用途的房屋毗連,也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場所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;
4、 化工庫內應設置良好通風條件和隔熱、降溫、防潮、防訊、防雷等設施,配置防爆燈管和懸掛式自動滅火裝置;
5、 化工庫的窗下部離地面不得低于1.8米,地面采用易沖洗的不燃燒地面;
6、 化工庫內須安裝洗手盆一個,防止工作人員受污染時能馬上得到清洗;
7、 化工庫四周應加圍欄,圍欄距倉庫外墻間距1.2米,化工庫門口應加斜度,倉庫內地面比外面高0.2米;
8、 化工庫內面積5平方米左右,高度為2.5米左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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