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嚴格按承運危險品車輛的修理操作規程作業,若被修槽(罐)內運載物品種類不明,嚴禁槽(罐)修理。
2.因特殊情況需使用明火作業的,應當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。作業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,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。
3.嚴禁將火種帶進危險品車輛修理車間,并設立警示牌。
4.裝有危險品貨物的車輛,嚴禁動火。
5.修理危險品車輛時,作業人員要有相應的自我保護措施。
6.加強車間巡查,一旦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作業,及時處理。
7.對職工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訓練,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。
8.車間消防設施應由專人負責,定期檢查,確保完好有效。
9.制訂消防方案,責任到人,通力協作。
10.作業完畢,認真檢查,及時妥善處理現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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